周继华律师
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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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159号中泰北塔706室
周继华律师,广州医疗合同律师,现执业于广东邦达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1、起诉的条件
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但不要求起诉阶段原告提出证据。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起诉的方式
以书面起诉为原则,以口头起诉为例外。
3、诉状的内容
当事人的有关情况。
原告的诉讼请求,以及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住所等。
受诉法院名称、起诉的时间、起诉人签名或盖章。
4、法院审查后的处理。
当事人的起诉行为只有与法院的受理行为相结合,才能引起民事诉讼程序的开始。
认为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
认为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裁定不受理;原告不服的,可以上诉;法院立案后,发现不符合法定条件的,裁定驳回起诉,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
经过诉讼时效期间起诉的,法院应予受理。受理后查明无诉讼时效中断、中止、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
5、一审期限。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需延长的,报院长批,可延长不得超过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上级法院批,延长期由上级法院决定。
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虽然法律规定受害人有两种救济途径可以选择,但有时追究侵权人违约要比追究其侵权困难的多。
第50条规定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共11项,并明确了计算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生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死亡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12项。
在确定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损害赔偿标准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比较大。目前比较通行的观点是:医疗事故赔偿纠纷应当参照;如参照处理患者所受损失无法得到基本补偿的,可以适用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适当提高赔偿数额。而对于一般医疗损害纠纷的赔偿标准,应当适用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